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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、3、4单元知识点总结-2021-2022学年数学五年级下册

2022-02-23/ 瑞克网/ 查看: 214/ 评论: 10

摘要课堂伊始,我会通过多媒体播放国庆70周年阅兵的视频,让学生通过视频感受祖国的日益强大,接着屏幕放大两个
课堂伊始,我会通过多媒体播放国庆70周年阅兵的视频,让学生通过视频感受祖国的日益强大,接着屏幕放大两个阅兵的方阵,请学生来算一算各有多少人,学生不难给出算式9×4=36人,5×7=35人。我顺势询问学生算式中数字之间的关系,进而引入本节课的课题《倍数与因数》(板书)
本环节通过视频导入的方式,一方面增加学生们参与课堂的积极性,另一方面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,以便更好的完成本节课的教学。
接下来是第二个环节 诱导启发 发现新知
在这一环节,我设计了两个活动。

辨析因数与倍数的关系

一年级数学题

五年级上册数学计算题

三年级数学计算题100道
因数和倍数的特点。
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,最小的因数是1,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。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,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,没有最大的倍数。
能被2整除、3整除、5整除的数的特征。
个位是0、2、4、6、8的数能被2整除。个位是0、5的数能被5整除。一个数的各位上的数的和能被3整除,这个数就能被3整除。
能同时被2、3整除数的特征。
个位上是0、2、4、6、8的数;各位上的数的和能被3整除;是6的倍数。
能同时被2、5整除数的特征。
个位上是0的数;是10的倍数。
能同时被2、3、5整除数的特征。
个位上是0的数;各位上的数的和能被3整除;是30的倍数,能同时被2、3、5整除的最小的二位数是30;最大的二位数是90;最小的三位数120;最大的三位数是990。
偶数、奇数、质数、合数
能被2整除的数叫偶数,最小的偶数是0。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奇数,最小的奇数是1。一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,这样的数叫质数(或素数),最小的质数是2。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,这样的数叫合数,最小的合数是4。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。自然数包括奇数和偶数、或质数、合数和1 。

读数和写数方法 
整数的读法:从高位到低位,一级一级地读。读亿级、万级时,先按照个级的读法去读,再在后面加一个“亿”或“万”字。每一级末尾的0都不读出来,中间无论有几个0都只读一个零。  
整数的写法:从高位到低位,一级一级地写,哪一个数位上一个计数单位也没有,就在那个数位上写0占位。
数的改写  
把一个数改写成以“万”或“亿”为单位的数时,别忘了写上“万”或“亿”。改写后的数与原数相等,用“=”连接。
求近似数
四舍五入法
三种方法    进一法
去尾法
在表示近似数时,小数末尾的0不能去掉。    近似数与原数不相等,用“≈”连接。
性质和规律 
商不变的规律  
商不变的规律:在除法里,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者同时缩小相同的倍数(零除外),商不变。  
分数的基本性质
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的数(0除外),分数的大小不变。
比的基本性质
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的数(0除外),比值不变。这叫做比的基本性质。

首先,通过导入中的问题,让学生观察算式9×4=36,接着带领学生明确倍数和因数的概念,我们说36是9和4的倍数,9和4是36的因数。然后请学生们根据算式5×7=35,自己来指出“哪个数是哪个数的倍数,哪个数是哪个数的因数”。可能有的学生会分离因数和倍数直接说,5是因数,35是倍数,此时我将类比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,帮助学生进一步明确,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。同时指明,我们只在自然数(零除外)范围内研究倍数和因数。
接着,我将继续通过多媒体来出示多组算式,请学生来说一说这几个算式中的因数倍数关系,对于学生们积极参与课堂,认真思考问题,给予学生鼓励性评价。对于学生的回答,给予学生鼓励性评价。此过程意在使学生正确区分倍数和因数,巩固和掌握倍数与因数的概念。

20以内的质数。
2、3、5、7、11、13、17、19
质因数、分解质因数
把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,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,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。把一个合数用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,叫分解质因数
分解质因数的方法。
用短除法,即用一个能整除这个合数的质数(通常从最小的开始)去除,得出的商如果是质数,就把除数和商写成相乘形式;得出的商如果是合数,就照上面的方法继续除下去直到得出的商是质数为止,然后把各个除数和最后的商写成连乘的形式。
公因数、最大公因数
几个数公有的因数,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;其中最大的一个,叫做这几个数
的最大公因数。

比例的基本性质
在比例里,两个外项的积等于两个内项的积,这叫做比例的基本性质。
小数的性质  
小数的性质:在小数的末尾添上零或者去掉零小数的大小不变。  
积的变化规律:一个因数不变,另一个因数乘或除以几,积也跟着乘或除以几;
等式的性质: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相同的数,等式不变。等式的两边都乘上或除以相同的数(0除外)等式不变。
分数、除法、比之间的关系 
a÷b= =a:b    注意:(1)被除数相当于分数当中的分子;比当中的前项。除数相当于分数当中的分母;比当中的后项。  (2)分母、除数、后项都不能为0。
关于算式中各部分关系的公式
加数=和—另一个加数         减数=被减数—差            除数=被除数÷商
因数=积÷另一个因数         被减数=差+减数            被除数=商×除数
一个数(不为0)×比1大的数 >这个数        一个数(不为0)÷比1大的数   <   这个数
一个数(不为0)×比1小的数 < 这个数       一个数(不为0)÷比1小的数   >   这个数
一个数(不为0)×1   =   这个数              一个数(不为0)÷1   =   这个数
一个数(不为0)÷这个数  =  1

鲜花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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